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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16年度驻深部队官兵叉车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发布时间:2016-04-15

  根据全国和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的统一部署,根据深圳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警备区政治部联合发文的《关于开展驻深部队官兵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的通知》(深拥办〔2016〕1号)文件要求,结合盐田区部队官兵的特点及需求,现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依托军地教育训练资源,结合盐田区开展社会化拥军工作的实际,在部队官兵中开展叉车驾驶的理论及实操培训,拓展部队官兵专业技能,鼓励和支持驻深部队官兵以更好的状态投入到工作生活中。

  二、培训目标

  (一)通过对部队官兵开展叉车驾驶的理论学习和实操训练,拓宽参训人员的专业技能范围,提升驻深部队官兵的综合素质。

  (二)组织参训人员参加相关职业技能考试,提高部队官兵技能证书持有率。

  三、关于“叉车驾驶与操作培训”

  近年来,随着我国物流业的飞速发展,对叉车司机的需求巨大。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叉车属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其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深圳市是由深圳特种设备考试中心组织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通用的《叉车司机上岗证》,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报考要求:1、18-45周岁;2、身体健康,且双眼视力达5.0或以上,无色盲色弱;3、有安全教育培训证明(此次培训结业后可出具)。

  三、培训内容

  (一)培训课程:

  1、理论培训,包括叉车车辆构造、工作原理、维护保养及故障诊断、相关法律法规等;

  2、驾驶实操,包括叉车安全驾驶操作、安全操作规范及日常维护保养等。

  结业后培训机构将统一组织参加深圳市特种设备考试中心统一考试,通过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培训时间为2016年5月4日——5月20日,共17天(工作日培训),学员30人;

  第二期:培训时间为2016年9月5日——9月21日,共17天(工作日培训),学员40人。

  两期均由盐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承办,理论课教室:盐田区人才市场404室,实操场地:设在盐田区,具体地点培训期间另行通知。

  (三)技能证书考试: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统一报名,具体考试时间根据深圳市考试中心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参考。

  (四)食宿安排:由于是全封闭式集中培训,第一期学员食宿统一安排在广东省公安边防机动支队训练基地营区,第二期学员食宿统一安排在背仔角水上公安检查站营区。

  四、培训期间的日常管理

  根据市双拥办统一部署,参加培训官兵日常管理由深圳警备区协调驻深各部队上级机关统一安排,我区计划参训官兵采取封闭式集中管理方式,由食宿所在营区负责日常管理。

  (一)培训考勤制度。此次培训实施学员集中封闭式管理,严格考勤,无故不得随意请假、缺席。请参训人员提前规划好时间,向部队做好培训备案。

  (二)日常行为规范。由于培训安排在部队营区,请各参训人员严格遵守所在营区的管理要求,就餐、作息及日常行为服从营区管理。

  盐田区民政局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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